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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加强工矿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         ★★★ 【字体:
柞水:加强工矿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
作者:柞水县计生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3    


    柞水县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加大对工矿企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管力度。

    一是切实加强对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与工矿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奖优罚劣的办法,对企业计生工作中不负责任,辖区内生育情况不清造成计划外生育的乡镇和工矿企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防止工矿企业计生工作脱节。教育引导企业积极支持配合计生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主动介绍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维护企业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工矿企业法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指导工矿企业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机构,确定企业法人为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法人负总责。督促工矿企业及时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中所需的人、财、物,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优待、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三是明确工矿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实行“属地管理,企业为主,条块结合”的工矿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采取双重管理,既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又接受所在地乡镇政府的管理,依法对工矿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工矿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

   
    四是出台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各项制度。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对企业内部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或规定。协助工矿企业将员工结婚、生育、节育情况录入微机,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联网。暂不具备条件的,建立完善“两册一卡”,即育龄职工花名册、育龄妇女生育情况登记册、生殖健康服务卡,每月报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的报表。

   
    五是经常性的开展对育龄职工生殖健康宣传和服务。深入到工矿企业中,加强对工矿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提高生殖健康水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引导工矿企业主动与所在乡镇计生服务站联系,组织企业女职工定期开展孕情、环情、病情检查和术后回访,制定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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